金华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第116届广交会办证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10-08 00:00:00 来源:​综合处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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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金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第116届广交会将于10月15日在广州开幕,安全保卫工作始终是展会的重中之重,证件办理是展会安全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因此对办理进馆证件的人员审核工作一定要严格把关。请各县(市、区)通知参展企业严格按照大会的相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的证件办理、证件管理工作。现将本届广交会办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届证件管理需注意以下事项:

1、参展商证为多次使用,参展人员仍以原所持证件身份参加第116届广交会的,请务必将已办证件(IC卡)带至广州,经注册登记后方可继续使用。

2、若本届广交会中,参展商的身份或单位或职务等与所持证件不同者,均需重新办证并每证收取工本费50元人民币。

3、为营造顺畅、和谐、有序的验证秩序,在验证时如发现持证人的合法IC卡证件未经注册登记,将被视为违规使用证件,此证件将被大会没收,并谢绝持证人进馆。

4、鉴于IC卡智能证件是长期多届重复使用,请注意保管,谨防丢失,不能弯折,避免接触强磁场。丢失证件会对大会安全工作造成较大隐患,故原则上不能补办。

5、参展商证、筹展证、撤展证、放行条及筹撤展车证的办理范围仅限金华交易分团所属展位的参展企业及其人员,不得超范围办证。对违规超范围办证参展企业,我团将暂停其办证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企业参展资格。

二、各类证件的办理原则、程序、所需资料、办理时间:(所有新递交证件资料照片均为蓝底或白底彩色照片,原资料库的照片可逐步替换。)

1、筹(撤)展人员证:筹展人员证,名额为每展位2张;撤展人员证,名额由金华分团统筹安排。办理时间:一期于10月17日前,二期于10月25日前,三期于11月2日前,将申请办证人员名单及办证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寸蓝底彩色照片)统一交至金华交易分团办理,由专职办证员出具介绍信,到省交易团团部政工保卫组集中盖章,再由企业自行到大会办证处办理。注意办理时须带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注:筹展证和撤展证一律为蓝底两寸彩色照片(40mm×50mm)。 已办理参展商证的人员不必办理筹(撤)展人员证。

2、参展商证:名额为每展位3张,参展企业通过“参展易捷通”提交办证资料,经由金华分团和浙江省交易团审核后予以发放。办证截止时间:2014年10月8日,如企业逾期未在“参展易捷通”提交办证资料,视同放弃办证名额,不再为其保留余下参展商办证额度。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金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对本辖区内的参展企业办理参展商证和是否随团住宿进行汇总(见附件1),并于9月25日前上报市商务局外贸处。

注:上报名单按以下两种情况报:A、往届参加过,而且证件在手里的(有证);B、往届没有参加(新证)。

3、参展代表证(临时证):名额严格控制。证件办理与参展商证的方式相同,参展企业通过广交会网络管理系统提交办证资料,经由金华分团和浙江省交易团审后予以发放。费用为每天200元,IC卡为每张50元。网络递交后,如果大会已经通过并出证,则无法更改或取消,损失由申请企业承担。

4、筹、撤展车证(仅限标摊企业展样品进出馆车辆证):由分团专职办证员开具广交会浙江交易团办理车辆进馆证登记表,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的正副本、驾驶员的手机号码及经办人身份复印件(资料需复印在一张A4纸上),到省交易团团部政工保卫组统一办理。

5、展样品出馆证(即放行条):参展企业筹展期间展样品出馆需到分团驻地申领展样品出馆证,撤展期间,实行展样品出馆证发放制度,撤展前,分团工作人员将展样品出馆证,发放到各个展位。

6、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本届广交会将继续严控换证数量,优先办理指标内的证件,同时将加收一定的证件更换费用。参展企业申请换证需填写换证申请表(见附件2),统一由县(市、区)上报,办证截止日期后更换参展人员视同换证。

7、为便于掌握县(市、区)领导参加广交会的情况,反映各级政府对广交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凡是县(市、区)领导考察广交会工作的,在办理相关证件时,请提交领导姓名和职务等相关信息(见附件3)。

四、金华交易分团办证地点及联系方法

联系人:张 胜、汪 洋,10月11日前联系电话:82468040,传真:82468041,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府西辅楼3号楼312室),邮编:321017

10月11日后联系电话020*******22转金华会务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44号东山宾馆。

附件:

1、第116届广交会参展商证办证申请汇总表;

2、第116届广交会参展商证换证申请表;

3、第116届广交会各县(市、区)领导办证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