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117届广交会组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3-25 00:00:00 来源:​综合处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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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金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根据商务部的指示精神,第117届广交会组展工作总体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和商务部领导关于广交会“创新求变”的指示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稳中求进、创新驱动,保持展览格局基本稳定,全面提升展览专业化水平、优化参展结构与质量,进一步推动广交会绿色发展,提高广交会办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为促进我国外贸稳增长、调结构、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服务。

为做好第117届广交会筹备工作现将组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第117届广交会分三期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举办,各展期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期:4月15日-19日;

第二期:4月23日-27日;

第三期:5月1日-5月5日;

换展期:4月20日-22日和4月28日-30日;

展期对外洽谈时间:每日9:30-18:00。

二、展览布局

第117届广交会展位总规模约6万个,展期设置、展览布局维持第116届不变(详见附件1),继续设置新能源、宠物用品、户外水疗设施等新题材展区;继续在第一期家用电器、第三期家用纺织品等展区推行进、出口融合办展模式;合并第三期的医药及保健品、医疗器械/耗材/敷料展区为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展区;根据交易团需求优化调整机械类重组展区的规模与位置。

第117届广交会通过改进展厅展位布局新增展位41个,全部用于安排对应类别的品牌展位。

三、展位安排

(一)品牌展位

第117届广交会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原则维持第116届不变,原属医药及保健品、医疗器械/耗材/敷料展区的品牌展位,相应调整为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展区的品牌展位。对于自愿退回或被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按照对应展区第112届品牌企业评审结果重新安排。

第117届广交会品牌展位位置安排原则上保持不变。为提升展览专业化水平,允许部分有条件的展区根据产品专业化分区,相应调整品牌展位位置安排。

在不违反品牌展位位置安排原则的前提下,允许同一企业在同一展区内的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位置粘连,并进行统一特装,且粘连的一般性展位不得联营。

(二)一般性展位

1、一般性展位安排

第117届广交会(县、区)一般性展位展区结构及数量(存量展位、扶持欠发达地区展位、“两创”展位)安排原则维持第116届不变。

2、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安排

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的企业展位数量原则按第116届办法,结合第117届企业申报情况择优安排。重新安排的展位包括第116届因违规使用被收回的展位,以及企业主动退回的展位。

3、铁石装饰品及户外水疗设施展区展位安排

铁石装饰品及户外水疗设施展区企业展位申请于2015年1月15日已截止,属铁石装饰品类别的基数内展位按第116届最终状态确定,无需申报。

4、展馆A区中央通道展位安排

第117届广交会展馆A区中央通道展位第一、二期原则维持第116届不变;第三期重新开展需求申报,并优先安排相关地区特色产业集群展位,具体事宜另文通知。

(三)撤换展回旋运作区域

为确保撤换展工作的顺利进行,第117届广交会第一、二期继续在展馆A、B区设置撤换展回旋运作区域,该区域只安排标准展位,不安排特装展位,具体如下:

A区:1.1-5.1、1.2-5.2展厅最南端东西走向的4排展位(第一期1.1-3.1大型机械及设备展区、汽车配件展区、动力/电力设备展区,3.2-4.2家用电器展区除外;第二期1.2-4.2日用陶瓷展区、工艺陶瓷展区除外)。

B区:9.1-11.1,9.2-11.2,9.3-11.3展厅最南端东西走向的4排展位(第一期11.3电子电气产品展区靠近主通道的前3个展位除外);12.2-13.2展厅最北端东西走向的4排展位。

(四)特装超期更改处罚机制

第117届广交会继续实行特装超期更改处罚机制,在一般性特装展位数量安排截止日后,不再接受一般性特装展位的更改申请,企业如发生一般性特装展位更改,按处罚机制处理:

1、企业在一个展区出现特装超期更改的情况,从下届起连续三届不能在该展区进行特装。

2、企业在两个或以上展区出现特装超期更改的情况,下届起连续三届不能在任一展区进行特装。

(五)退展位约束机制(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除外)

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3月12日)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3月13日至4月14日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4月15日及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六)加强展位使用管理 

第117届广交会继续加强展位使用管理,根据《关于加强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继续实行 “实际使用者得”的展位管理办法。请各县(市、区)按通知要求,制定并完善本分团展位安排制度和一般性展位安排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公布,并于3月16日前将安排方案报金华交易分团备案。

对因展位管理、组展进度、参展质量、绿色展位普及率影响金华交易团荣誉的县(市、区)团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视情扣减下一届展位数量。同时,请各县(市、区)督促所属参展企业认真阅读并签订第117届广交会出口展位使用责任书(详见附件2),要求企业严格遵守广交会各项管理办法,避免出现违规行为。

四、组展优化工作

(一)加强展品专业化分区工作,提升展览专业化水平

为提升展览专业化水平,第117届广交会将进一步扩大展区内展品专业化分区的范围,具体涉及展区包括:

第一期: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电子电气产品、汽车配件、车辆、工程农机、大型机械及设备、五金、工具、建筑及装饰材料、卫浴设备、化工产品、新能源等展区;

第二期:宠物用品、玩具、编织及藤铁工艺品、铁石装饰品及户外水疗设施等展区;

第三期:运动服及休闲服、服装饰物及配件、家用纺织品、纺织原料面料、体育及旅游休闲用品、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食品等展区。

(二)加强参展企业优胜劣汰工作,提升展览质量

各县(市、区)要继续加强企业参展资质审核,严格执行参展企业出口额达标率80%的规定,继续落实参展企业年更新率5%的优化措施,优先安排环保、低碳产品参展。

(三)加强展品质量与贸易纠纷投诉监控,完善组展制度

经第117届广交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第117届起实施新修订的《广交会出口展展品质量及贸易纠纷投诉监控办法》,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一是增加“督促企业规范签约行为,严格约定产品质量标准”的内容;二是在展前监控中,明确须根据不同原因的投诉,提供不同的材料;对产品质量以外原因的投诉,要求提供工商管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的核查结果;三是增加对已被证明免责的被投诉方解除重点监控的内容。

根据《关于加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品质量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广函[2010]1700号)要求,请各县(市、区)务必继续加强与当地质检部门合作开展展品质量监管工作,将初审后的企业名单一并提交当地质检部门核查,以防止进入质检系统黑名单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产品参展,并将质检部门盖章的正式核查结果于3月16日前书面金华交易分团,统一汇总后报省交易团。     

五、规范刀具展品安全管理

按照大会保卫办《关于切实做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刀具展样品参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3)要求,第117届将进一步加强刀具展品安全管理。请各分团督促相关企业如实填报刀具展品,获展位安排后须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刀具展品,并于3月16日前将“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团刀具展样品报备登记表”盖章后报金华交易分团,统一汇总后报省交易团。

、开展内外贸对接工作

第117届广交会继续坚持参展企业自愿接待的原则,通过在展位上加贴“欢迎国内采购商参观”的标识,对有参展资质的国内专业采购商开放。

、进口展区

第117届广交会进口展区规模2万平方米,产品类别分为6大类,其中第一期展出电子及家电、建材及五金、机械设备;第三期展出食品及饮料、家居用品、面料及家纺。请各县(市、区)积极推荐国内采购商。

为进一步提升广交会的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第117届广交会将继续以试点方式探索进、出口展区融合办展新模式,将进口展区部分电子及家电类题材、面料及家纺类题材企业,分别于第一期A区5.2号展厅及第三期C区15.1号展厅展出,促进与出口展同题材企业相互交流,提升展览效果。

、会议论坛活动及CF奖相关安排

(一)同期会议论坛活动

第117届广交会同期的论坛活动,旨在帮助企业开拓创新视野和启发创新模式,重点举办“电子家电行业峰会”,邀请境内外电子家电产品领域的专家,综合研讨行业消费行为分析、技术研发、设计趋势等。国际市场论坛将以印度为主题,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区域合作的战略构想。此外,将着力组织营销论坛,引入供应链管理、营销渠道建设和营销风险管理等议题。

(二)“设计提升贸易”系列活动

广交会产品设计与贸易促进中心将加强与更多专业机构和商协会合作,组织更加丰富的国际设计资源在广交会期间与企业对接;并继续举办“送设计到基地”活动,组织设计师在广交会之外到产业基地交流,助力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三)2015年CF奖评选活动

2013、2014年广交会出口产品设计奖(简称CF奖)的获奖产品,目前正以在线展示、图册宣传、海外推介等方式向全世界采购商宣传,并在广交会期间进行实物展示推介。2015年CF奖参评免费报名工作正在进行中,希望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充分利用广交会平台扩大营销商机,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详情请参阅广交会官网。

、继续推进广交会绿色发展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交会绿色发展计划〉的通知》(商办贸函[2014]69号)规定,第117届广交会绿色展位普及率目标为70%,其中A区绿色展位普及率目标为72%,重点推动各展厅主通道的参展企业实施绿色布展,适当提高重点推进展厅的绿色展位普及率目标,5.1号展厅第一期力争达到85%,第二、三期力争达到100%,11.3号展厅力争达到85%,C区4楼展厅力争达到95%。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加大推动工作力度,尽早启动组织工作,并在特装审核、展位位置安排等节点加强动态监控,及时做好企业绿色布展的引导和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117届广交会展区布局图

    2、第117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责任书

3、《关于切实做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刀具展样品参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金华市商务局

2015年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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