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新能源和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事宜通告

日期:2015-05-07 00:00:00 来源:​综合处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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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启动第11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新能源与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相关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展出时间与地点

(一) 时间

新能源展区:2015年10月15-19日(广交会第一期)

宠物用品展区:2015年10月23-27日(广交会第二期)

(二) 地点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中国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

二、  展品目录

详见附件1。

三、  参展申请

(一)申请条件

《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使用条件》详见附件2。请企业特别注意,展品须符合对应展区展品目录。

(二)申请时间

2015年5月15-30日。

为培育新能源、宠物用品两个新展区发展,做好招商宣传工作,提前向采购商发布展商展品信息,其展位申请截止时间较其他展区提前,请申请企业注意。

(三)申请程序

企业可通过广交会官方网站“参展易捷通”平台申请展位,登记展品信息,在线打印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报所属交易团。除第117届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参展企业外,其他申请企业请将企业产品介绍与图片、2014年国内销售额证明、发明专利证书、境外商标、行业认证及境外专业展参展情况等材料一并提交所属交易团。

如企业发生退展位情况,将按照退展位约束机制处理(详见附件3)。

特此通告。

附件:

1.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品目录

2.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使用条件

3.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退展位约束机制

大会业务办

2015年5月4日

附件1:

新能源展区展品目录

一、 太阳能光伏产品

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光伏相关零部件,光伏工程及系统,光伏应用产品,光伏原材料,光伏生产设备

二、 太阳能光热产品

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泵、太阳能集热器、太阳能空调、其他光热产品及配件

三、风能产品及配件

四、其他新能源产品

宠物用品展区展品目录

一、宠物食品

二、宠物用品

宠物玩具,宠物训练产品,宠物碗/喂食器,宠物床及配件,宠物笼,宠物颈圈/牵引带,宠物服饰及配件,水族馆用品及配件,宠物清洁美容产品,其他宠物用品

附件2:

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使用条件

一、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一)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二)展品属于展区规定的展品范围;

(三)广交会统计口径下2014年出口额达75万美元(含),或2014年国内销售额达500万元人民币(含)。其中,出口额核定依据为海关统计,国内销售额核定依据为交易团审核确认的具备依法纳税凭证的国内销售额。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展品禁止参展

(一)《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出口展)》规定之外的展品。

(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展品。

(三)涉及商标、专利、版权,但未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的展品。

(四)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展品。

(五)在商务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展品。

三、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禁止参展

(一)商务部及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的违法违规企业,在公告期内禁止参展。

(二)国家工商、海关、税务、质检、外汇、环保等部门通报的违法违规企业,在处罚期限内禁止参展;无处罚期限的,从处罚之日起连续六届禁止参展。

(三)因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广交会展位、涉嫌重大展品质量与贸易纠纷投诉、知识产权侵权等违反大会相关规定,并处于被取消参展资格处罚期限内的企业。

(四)因拒不服从大会管理、破坏展览秩序等其他行为,对广交会声誉或正常运营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被取消参展资格的企业。

附件3:

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退展位约束机制

一、在新能源、宠物用品参展企业展位数量安排经公示后确定公布之日起,至对应展区展位位置安排公布的前一天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

二、在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位置安排公布之日起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仍收取全额展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