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20届广交会“两创”展位评审的通知

日期:2016-05-19 00:00:00 来源:​综合处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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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金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根据浙江省交易团的统一安排,第120届广交会省交易团将继续安排部分展位用于扶持“创建品牌、创新发展”(简称“两创”)企业,“两创”展位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评制,其展位安排原则上保持二届不变

为做好第120届广交会的组展工作,各县(市、区)认真组织企业参加“两创”企业的评审。同时,根据第120届广交会“两创”展位评审标准(附件1)和第120届广交会“两创”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附件2)对你县(市、区)参加“两创”展位申报的企业进行初评于5月25日前将企业资料电子版(附件3)和评分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jhwmc@126.com,我局将统一汇总审核后,上报省交易团,择优公示后确定展位使用企业。申报材料要求完整、真实、清晰,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将取消其申请“两创”展位的资格。

 联系人:王良、王向宇

 电  话:82468040、82469299

附件:

1.第120届广交会“两创”展位评审标准

2.第120届广交会“两创”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

3.第120届广交会“两创”展位企业申报资料(电子版)

4.第120届广交会“两创”展位评分表

金华交易团

2016年5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