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集货物流公司:
为持续提升广交会展品集货管理质量,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扎实管理制度,做实精细管理。现将第125、126届集货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新制定《广交会展品集货运输安全管理规定》(附件1),明确集货物流公司的安全职责,加强现场作业、安全检查等监管措施的落实,规范现场作业行为,尤其是明确要求各集货物流公司对选用的货车车型(厢式货车、罐式货车,平板式货车和栏板式货车等),应配套使用所需的安全工具(安全帽、安全绳等),必须满足安全监管要求,否则不予安排撤展集货停车位;强化集货物流公司安全责任,收取安全保证金由原3万元/家调整为5万元/家。
二、持续完善制度,做实精细管理。为不断改进业务管理,完善制度建设,修订了《广交会展品集货管理办法》《广交会展品集货物流公司考评办法》《广交会展品集货物流公司违规处理规定》(见附件2、3、4),上述管理制度明细了集货物流公司证件指标分配及撤展集货车位划分原则,细化管理标准。将通过现场巡查,严查严纠违规作业,强化处罚力度,规范集货现场秩序。
三、申请受理时间。请参加第125、126届广交会展品集货的物流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以书面形式EMS邮寄或送达以下地址:
地址:
广州市阅江中路382号广交会展馆A区A层
1+006室展会服务部储运科
邮编:51033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威,020-89139530。
四、审核结果公布时间。2019年3月中旬将在广交会官网公布通过审核的物流企业名单;同时通过备案系统向所在交易团公布,向获得集货资格的物流企业单位发送邮件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交会展品集货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2.广交会展品集货管理办法
3.广交会展品集货物流公司考评办法
4.广交会展品集货物流公司违规处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