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177G/2020-06047
市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三年实施情况绩效评价招标
综合处
2020-11-18
主动公开

朗读
2018年7月市政府出台了有关促进市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有效期3年,自2018年1月1日施行,到2020后12月31日止。三年共兑现企业1161家次,兑现资金16232.08万元(因2020年下半年资金未兑现,数据统计到2020年6月30日止)。
由于政策即将到期,为了进一步促进市区开放型经济发展,需要出台新的市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根据政策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规定,需对市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实施三年来的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市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涉及外贸、外经、外资等共十大项内容,要求分项对三年来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1、评标办法:设技术标30分,2020年以来实施过财政或人大委托的绩效评价项目(含县、市、区财政或人大),每个得5分,最高不超过30分。
设商务标70分,在不高于《浙江省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实施办法》有关计费标准内报价,按平均价计算得70分,每偏离平均价+-1%以内的,减加2分,计算出商务标分。
2、中标价格:最终由技术标和商务标总分最高的单位中标。中标价格按中标单位的报价和平均价孰低原则确定项目合同价格。若排名第一的单位自动放弃承接该项目,则按排名先后次序确定中标单位。
3、将2020年以来实施过财政或人大(含县、市、区)委托的绩效评价项目清单,各绩效评价报告的封面、尾页和《委托业务询价单》密封提交给我单位。
金华市商务局
2020年11月18日
市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2018-2020年(三年)实施情况绩效评价中介机构询价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