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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本级猪肉储备实物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市商务局
2020-11-23
主动公开

朗读
《金华市本级猪肉储备实物管理暂行办法》于2020年11月2日在金华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jinhua.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11月12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2018室,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972346657@qq.com。联系人:胡双平、马柏英 联系电话:0579-82309316、82309312。
金华市商务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