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177G/2020-06124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商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2020-12-2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商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0-12-29 15:09:56 来源:市商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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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朗读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商务局制定的《金华市商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每隔两年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商务局在2018年清理工作(金商务发〔2018〕110号)的基础上,对2020年10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清理。

    二、主要内容

    市商务局对2012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本局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拟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5件,拟全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3件,拟部分条款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1件。其它未列入目录的,今后将不再作为我局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实施时间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金华市商务局

        解读人:何冠忆

    联系电话:0579-82468043

     

     

     

                        金华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