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177G/2020-05836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义61号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2020-02-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义61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0-02-25 17:21:56 来源:市商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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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和鼓励社交电商模式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621日,经我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对目前社交电商的定性、公众对社交电商认知等非常准确,对新零售带动下的数字贸易观点非常有前瞻性,对我市社交电商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019年1-5月,金华市网络零售稳步增长,累计实现网络零售额1024.0亿元(人民币,下同),在浙江省排名第2,同比增长16.3%。金华市累计实现居民网络消费额335.8亿元,在浙江省排名第4,同比增长27.0%。截至2019年5月底,全市在重点监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共有活跃网络零售网店20.0万家,相当于当地网络零售网店总数的56.0%;活跃网络零售网店总数在浙江省排名第2。电子商务就业创业氛围良好,直接解决就业岗位约53.9万个;间接带动就业岗位约141.7万个。

    近年来,抖音、快手、花椒等网络直播平台纷纷聚焦“流量变现”,“直播+”销售新型营销模式大量普及并迅速被大众接受。得益于货源集聚、物流齐备、电商发达等优势,市场经营户与传统电商企业纷纷试水网红直播销售,呈现出自发、多点等发展趋势。为鼓励社交电商模式创新发展,下步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禁止传销条例》的普法宣传工作,为我市电商平台企业进行普法专题培训,联合行业组织做好行业新业态发展的跟踪研判,引导广大网络经济者增强法律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引导社交电商经营者知法、守法经营。

    二是对电子商务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主动顺应电子商务业态新变化,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新要求,及时将微商等新的社交电商新模式 纳入监管范围。积极推进和服务指导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主体登记工作。出台《关于助推小微电商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化落实总局注册地址“虚拟化”、虚拟地址“多元化”和经营申报“承诺化”的原则,让电商经营者注册登记一次不跑在家就能办,目前金华已成功办理虚拟地址登记电子商务经营户483家。

    三是加快探索营销新模式。主管部门通过“电商创业创新大赛”、“电商创新发展试点”等形式引导鼓励社交类电商发展;加快推进与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合作,通过达人挑战赛等形式筛选一批优质网红落户金华,鼓励大专院校开设课程培育网红;加强对市场经营户理念及技能培训,让经营户充分认识到网络直播对商品销售所带来的积极作用,提高经营户自身直播营销能力;鼓励各电商园区、电商专业村建设网红孵化基地,并招引文案策划、视频制作等配套服务机构入驻。

    四是政策引领促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提出金华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和《五年倍增计划》,明确提出开展新业态新模式培育行动,推动电子商务应用领域全面拓展,并出台《金华市区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推动数字经济做大做强。以客户黏性和获客能力为核心优势的社交电商已成为传统电商转型升级的主要

    方向之一,下步将去发展比较快的地方考察调研,适时调整政策给予鼓励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社交电商发展进行问诊把脉,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会将您的建议有效融合,加快推进我市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联系人:楼坚慧联系电话:82021108

                                      

     

    金华市商务局

                                                                2019621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市府办,市督考办,义乌市人大常

    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