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177G/2020-05886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 136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综合处

  • 成文日期:

    2020-09-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 136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0-08-28 17:16:17 来源:综合处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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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类别A

     

    金商务办提〔202014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

    136号提案答复的函

     

    葛委员:

    您提出的《针对教育培训预付式消费乱象丛生的建议》收悉,825日,经市商务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摸排,定期清理。对金华10个县(市、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无照无证、证照不全的机构当场下达通知书,坚决予以关停或责令停业限期整改。对不具备教师资格人员勒令培训机构予以解聘、转岗或限期整改到位,全力将无证经营、扰乱市场的机构清理出去,让遵纪守法、认真办学的教育机构留下来,构建良好的校外培训市场。

    二、加强监管,规范收费。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力度,重点关注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诚实守信、财务资产管理等内容,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与资产管理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当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要求各培训机构根据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学生家长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培训收费、培训退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保护消费者的权利。落实收费公告公示制度,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向社会长期公开各类收费标准,接受有关部门和民众的监督。

    三、建立机制,防范风险。根据金华市教育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金华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市教审〔20196号)文件精神,对校外培训机构实行信用管理制度,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管理积分制,预防失信风险,震慑违规违法办学行为,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

    四、精挑细选,细心甄别。消费者要挑选经教育部门审批、有固定培训场所、在本地常年开设的培训班学习,尽量避免参加私人临时开设的培训班。另外,家长在报名时要注意查看培训老师有无教师资格证及相关的资质证书,付费后应向培训机构索要相关票据,以便作为维权依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有关服务细则、服务合同等格式文本,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特别要注意其中的限制性规定。消费者应尽量避免一次投入过高,承担过大风险。

    再次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郑攀  联系电话:82309330

     

     

                                    金华市商务局

                                   2020826

     

     

      抄送:市府办,市政协提案委,市督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