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3月10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电商平台规范发展会议暨电商平台信用监管系统上线仪式,发布了电商平台规范发展指南,同时上线了全省首个电商平台信用监管系统,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打造具有金义片区辨识度的网络监管“金”字招牌。
电商平台规范发展指南共提出9点指导意见。
1.严把网店准入关口,杜绝不符合条件商家入驻。平台要依法登记备案,对入驻平台的网店经营者真实信息进行核验,建立登记档案。引导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监督经营者亮明身份经营。 2.加强产品质量管控,不让违法违规商品入市。电商平台要从源头把握好商品准入关,加强对商品上架、展示和推广的管理,特别是对食品、餐饮、药品等重点商品建立完善商品质量的管控制度和措施,确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规范的要求。 3.确保网络交易安全,不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电商平台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行,禁止违背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禁止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4.保障商家合法权益,不滥用平台优势地位。电商平台要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在平等合作基础上与商家进行公平协商。不得滥用优势地位干涉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与其他平台的商业合作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5.公平公正有序竞争,不破坏市场竞争生态。电商平台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6.引导网络模式创新,不变相从事网络违法。电商平台要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切实落实法定责任,积极发挥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优势,促进消费增长和社会就业。不得利用业态、模式、技术等优势从事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 7.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不为销售侵权商品提供便利。电商平台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落实知识产权保护“通知一删除”义务,对发现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采取必要措施,并积极协助执法部门查处侵权行为。 8.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不侵害消费者权益。电商平台要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质量担保机制。禁止以价格欺诈行为、不公平格式条款、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9.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回避平台主体责任。电商平台要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测监控,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提高平台治理水平和效率,鼓励通过神秘买样、大众评审以及媒体开放日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参与网络共治。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的电商平台信用监管系统,使用红黄蓝三种颜色结合电商平台的亮证亮照系统,利用大数据运算,采取自动抓取自动评分自动告知的方式,用信用监管的原则加强金华市辖区的电商平台的事中事后监管。具有四大优势。 一是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充分利用信用监管的优势,推进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做到正向激励、反向惩戒。 二是自动评审。打通案件、投诉举报、年报等业务系统,实现了对企业的自动打分、自动评级。 三是自动公示。与浙江省亮证亮照系统联通,自动评审完成后,通过亮证亮照系统对等级进行自动公示。 四是地图展示。在大屏中时时展示各平台地址和等级情况。 据统计,2020年,金华实现网络零售额3591.2亿元,位列全省第二。跨境网络零售出口额474.3亿元,占全省46.4%。同年,金华市以90.1亿件次年快递业务量首次跃居全国第一,占全国比重10.8%。随着电商经济的迅猛发展,网络市场监管的水平也得到全新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