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177G/2021-03824

  • 文件名称:

    询价公告

  • 发布机构:

    流通发展处

  • 成文日期:

    2021-03-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询价公告

    日期:2021-03-15 09:39:52 来源:流通发展处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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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浙江大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供应链末端销售网络”、“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情况,包括实施主体资质、项目性质、财务状况、项目是否已经投入运行以及建设期内项目单位设施设备、信息化投资额中符合补助的投资额、补助资金额等进行审核,出具验收审计报告。要求在3月29日前完成。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浙江大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试点项目验收审计。

    二、报价单位须是金华市财政定点中介机构,以报价最低价为中标单位。

    三、请于截止到日前,将《委托审计业务询价单》密封后,送至金华市商务局(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2011室)

    四、报名时间、联系人及电话

    1.报名截止日期:2021319日10

    2.地点: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20楼2011

    3.联系人:叶志坚,联系电话:82309328

    附件:委托审计业务询价单

     

                                   金华市商务局

                                    2021315


    委 托 审 计 业 务 询 价 单

    本单位需进行如下政府采购,望你公司于202131910时前(询价截止时间)将本询价单密封提交给我单位。

     目 名 

    评价要求

    送达

    地点

    要求

    时间

    收费标准

    (元/企业

    实际报价

    (元/企业)

    浙江大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试点项目验收审计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浙江大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供应链末端销售网络”、“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情况,包括实施主体资质、项目性质、财务状况、项目是否已经投入运行以及建设期内项目单位设施设备、信息化投资额中符合补助的投资额、补助资金额等进行审核,出具验收审计报告。要求在327日前完成审计。

    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楼2011室(流通发展处)

    10



    以上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盖章)

    联系人:叶志坚 联系电话:13566786006       传真电话:82309358    2021315

    以上内容由协议供货商填写(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年 月 日

    注:1、本询价单是采购单位最终确定协议供货商的主要依据,由采购单位和协议供货商共同填写,填写内容必须按要求清晰完整,如有涂改,应加盖公章。采购单位必须向当地该采购项目协议供货商发出本询价单;

        2、协议供货商如未将本询价单在询价截止时间前提交给采购单位,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本次协议供货的权力。

    3、本次询价 家单位,请各单位报价,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