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金义片区企业应该知道的四件事

日期:2021-03-29 18:01:58 来源:​金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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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其中以下四点内容,将有效帮助企业更好理解政策。

一、税费服务将更加优质高效智能

1.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2021年征管操作办法与税费优惠政策同步发布、同步解读。进一步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确保便利操作、快速享受、有效监管。2022年将运用大数据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促进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2.减轻办税缴费负担。通过信息系统采集数据,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拓展容缺办理事项,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

3.改进办税缴费方式。2021年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能掌上办理。2022年建成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逐步改变申报模式,2023年基本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纳税人缴费人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

4.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大力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到2022年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对高信用级别企业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

5.推行智能型个性化服务。全面改造提升12366税费服务平台,加快推动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2022年基本实现全国咨询“一线通答”。持续优化线下服务,更好满足特殊人员、特殊事项的服务需求。

6.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畅通诉求有效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渠道。探索实施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税费数据查询权限和留痕等管理,严防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

二、税收执法将更显温度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将公布第一批包括十项内容在内的全国统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包括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等。第一批清单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

三、异地办税将实现区域协同

《意见》要求,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2022年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2025年基本实现全国通办。

四、国际税收合作将更加深入

《意见》提出,深度参与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国际税收规则和标准制定,持续推动全球税收治理体系建设。落实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我国税收利益。不断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支持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进一步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加大跨境涉税争议案件协商力度,实施好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双边协定,为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