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177G/2021-03886
询价公告
市商务局
2021-04-15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金华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市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废旧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地方综合贡献额增量奖励)的通知》(金商务发〔2021〕34号)要求,现对2021年度市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废旧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地方综合贡献额增量奖励)补助项目,全年四个季度的审计进行询价,要求每个季度申报截止日后20日内完成审计。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1年度市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废旧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地方综合贡献额增量奖励)补助项目
二、报价单位须是金华市财政定点中介机构;按照行业标准进行合理报价,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三、请于截止日前,将《委托审计业务询价单》密封后,送至金华市商务局(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2015室)
四、报名时间、联系人及电话
1.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4月20日10时
2.地点: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20楼2015室
3.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82309307
附件:委托审计业务询价单
金华市商务局
2021年4月15日
委 托 审 计 业 务 询 价 单
本单位需进行如下政府采购,望你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10时前(询价截止时间)将本询价单密封提交给我单位。
项 目 名 称 | 需求时间 | 评价要求 | 送达地点 | 要求完成时间 | 实际报价 (元/总价) | 是否做过同类项目 |
2021年度市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废旧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地方综合贡献额增量奖励)补助项目
| 20天 | 根据《关于印发金华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金商务发〔2019〕94号)、《金华市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金商务发〔2020〕39号)政策及申报通知的要求,对2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2021年全年四个季度地方综合贡献奖项进行审核,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在每季申报截止日后的20日内完成审计。 | 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20楼2015室(市商务局财务审计处) | 每季申报截止后20日内 | ||
以上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盖章)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 82309307 传真电话: 2021年4月15日 | 以上内容由协议供货商填写(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年 月 日 |
注:1、本询价单是采购单位最终确定协议供货商的主要依据,由采购单位和协议供货商共同填写,填写内容必须按要求清晰完整,如有涂改,应加盖公章。
2、协议供货商需填写“实际报价(总价)、是否做过同类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和日期”等;
3、协议供货商如未将本询价单在询价截止时间前提交给采购单位,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本次协议供货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