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于4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将审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 主要内容分为八章。
“离岸身份”特殊 第一,更加宽松的临时出境入境政策,类似于低成本移居香港; 第二,99%的商品“零关税”,生活成本大幅下降; 第三,享受超低所得税税率,是成立“离岸公司”的最佳选择; 第四,享受“离岸信息”,全球互联网数据及信息的开放; 第五,拥有的资产,全部都是“离岸资产”,自由度更高。 “6+1+4”制度设计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制度设计主要内容概括为“6+1+4”: “6”——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1”——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4”——加强税收、社会治理、法治、风险防控等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其中,方案围绕上述6个方面的自由便利作出一系列制度安排:对货物贸易,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对服务贸易,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举措等。 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25年前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适时启动全岛封关运作; 第二阶段,2035年前,进一步优化完善开放政策和相关制度安排,全面实现 “6个便利”,推进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发展蓝图 2025年,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自由贸易港制度初步建立,营商环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2035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自由贸易港的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营商环境跻身全球前列; 到本世纪中叶,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形成高度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现代化的制度体系,成为综合竞争力和文化影响力领先的地区。 (来源:新海南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