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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高层论坛成功举办,长三角三省一市有关领导签署了长三角自贸试验区一体化发展备忘录,率先迈出了自贸试验区跨省域联动发展第一步。

2013年9月以来,上海、浙江、江苏、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长三角自贸试验区)先后设立,为四地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创造了基础。浙江省自贸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对关于“深化沪苏浙皖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就有全局部署。此次,四地推动长三角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正是对这一要求的落地。
经过前期充分研究和协商,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就协同推进长三角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打造更具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改革开放新高地,引领带动长三角区域率先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达成以下共识。根据《备忘录》,长三角自贸试验区结合三省一市本地实际,在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型经济引领带动作用方面互鉴互学、共同促进。
三省一市自贸试验区将从项目协同、优化营商环境合作、创新理论研究交流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内容:
加大跨区域重点项目的协同力度,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长三角自贸试验区在发展所系、市场所需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上进一步深化合作、加大协同,发挥重点项目促进引领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成效,共同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战略产业集群。
共享各自贸试验区优势长板资源,主动承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任务。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涉及自贸试验区的,以及自贸试验区更有条件实施的事项,长三角自贸试验区协同加强协调推进力度,共同保障任务尽早落地实施。
完善长三角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合作机制,着力提升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长三角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引领,加强高标准营商环境建设经验交流借鉴,更好发挥长三角地区产业链供应链相连相依优势,共同优化区域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制度环境。
合力推进自贸试验区智库合作,搭建高水平制度创新理论研究和交流平台。重点是充分发挥三省一市自贸试验区智库研究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引导、推动以智库为主体的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理论研究和交流活动,共同举办自贸试验区论坛,实现资源共享、成果共用。
此外,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将对需要共同推进的跨区域事项进行协调推进;对需向国家汇报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成果,联合上报。
据了解,为有效开展长三角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的日常工作,日前长三角三省一市已成立长三角自贸试验区联盟及其秘书处。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