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出台《义乌市自贸专才特才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日期:2021-08-11 08:49:15 来源:​金华市商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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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加快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构建具有义乌特色的自贸人才生态,义乌制定并发布了《义乌市自贸专才特才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并自发布之日(2018年5月25日)起施行。

在义乌市域范围内从事跨境金融、跨境物流、跨境电商、工业设计等重点领域的专业人才,分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两个评价层次。自贸人才评价坚持德才兼备,突出业绩贡献、企业认可和社会认同。专才特才评价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需求状况适时调整,动态管理。人才资格有效期1年,期满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