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177G/2022-04265
关于支持商贸流通企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拟补助情况公示
市商务局
20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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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华市消费专班关于下发〈支持商贸流通企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消专发〔2022〕1号)精神,经企业填报一季度相关数据,市统计局核对反馈,现将支持商贸流通企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拟补助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2022年5月11日—5月18日。
如对上述项目有异议或意见的,请以来电、来函等形式反馈金华市商务局商贸运行处。
联系人:张作艺、周媛媛 电话:0579-82309323、82338939;市商务局机关纪委 赵莹,电话:0579-82309329;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20楼20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