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金华市第二季度消费券发放指导意见

日期:2022-05-13 09:53:19 来源:​金华市商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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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振市场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社零增长,现组织开展消费券活动。本次活动采取市域一体、市县联动的方式,面向全体在金人员发放消费券,于2022年5月开始发放“战疫情抢发展双月攻坚”消费券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原则上在2022年5月16日至6月30日期间(各地结合当地疫情情况可自行调整活动时间并报市消费专班备案)。

二、活动内容

全市计划发放消费券总金额3亿元,其中普惠消费券1.5亿(10%为数字人民币红包),发放金额按各地常住人口比例测算;权重商品消费券1.5亿(汽车、家电等权重商品消费补贴券),原则按2021年底及2022年一季度社零总额在全市占比测算。由各县(市、区)按建议金额自行发放,建议金额如下:

(一)普惠消费券。婺城区1020万元、金义新区1080万元、开发区1020万元、兰溪市1215万元、东阳市2325万元、义乌市3900万元、永康市2100万元、浦江县975万元、武义县990万元、磐安县(含金磐开发区)375万元。

(二)权重消费券。婺城区1250万元、金义新区2900万元、开发区950万元、兰溪市200万元、东阳市1800万元、义乌市5250万元、永康市1850万元、浦江县300万元、武义县400万元、磐安县(含金磐开发区)100万元。消费券发放种类建议以汽车、家电等权重商品(商品品类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主。

三、活动细则

(一)汽车补贴

1.活动时间: 2022年5月16日至6月30日,或补贴额度申领完即止。

2.补贴标准:在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3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3000元、购买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5000元、购买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8000元、购买30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10000元。

3.补贴对象:个人用户(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买汽车不享受补贴)。每辆车(以车架号为准)在活动期间只能享受1次补贴。

4.补贴方式:销售车企在购车后先行将补贴款转账给购车者,再向车补平台申报补贴款,车补平台D+1转账给销售车企。(补贴额度发完即止,先到先得)

5.销售车企要求:参与活动的企业应制定让利促销优惠方案,主动介绍汽车补贴相关规定,同时承诺不乘机涨价加价。企业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将依法处理。

6.信息通报。车补平台实时统计并公布资金预登记情况,企业可随时登陆车补平台查询补贴剩余额度。

(二)家电消费券

1.活动时间: 2022年5月16日至6月30日。

2.面值:100元、200元、500元。

3.类型:满1000元减100元、满2000元减200元、满5000元减500元。

4.发放对象:活动期间在限上家电企业购买家电的人员。

5.发券方式:

(1)分多轮进行发放,活动时间结束或额度用完即止。

(2)用户在限上家电企业现场扫领券码,领取不同面额的家电券,家电券自动进入用户券包。

6.使用规则

(1)家电消费券有效时间为领取后7天,规定时间内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2)家电消费券在限上家电销售企业使用;

(3)消费者支付时直接抵扣消费券金额,同一件家电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不找零;

7.其它

(1)限上家电销售企业需开具正式发票,如消费者退货,则需退还消费券补贴金额;

(2)发券平台滚动公布可使用商家名单;实时公布家电消费券剩余数量。

(三)普惠消费券

1.面值:10元、20元、50元。

2.类型:满20元减10元,满40元减20元,满100元减50元。

3.发放对象:规定时间内在消费券发券平台预约登记人员。

4.发券方式

(1)分多轮进行发放;

(2)发券平台进行公开随机摇号,根据中签面额自动将消费券发至中签者券包。

5.使用规则

(1)每轮优惠券有效期为7天,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由发券平台收回,滚入下轮发放,直至活动结束。

(2)每张消费券只限一次使用,不找零。

6.商家参与条件

(1)须有营业执照并在当地有实体店,能正常经营;

(2)须向发券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经发券平台审核合格后参与本次活动。

(四)数字人民币红包

1.面值:100元。

2.类型:满200元减100元。

3.发放对象:规定时间内在消费券发券平台预约登记人员。

4.发券方式

(1)分多轮进行发放;

(2)发券平台进行公开随机摇号,产生数字人民币红包中签者;

(3)中签者下载数字人民币APP ;

(4)中签数字人民币红包所在银行自动将中签数字人民币红包发至所中签银行的钱包中。

5.使用规则

(1)数字人民币红包限试点银行公布的试点应用场景内使用;

(2)每轮数字人民币红包有效期为7天,有效期内未使用的由发券平台收回,滚入下轮发放,直至活动结束。

(3)每个数字人民币红包只限一次使用,不找零。

四、其它说明

(一)防疫要求。疫情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参与活动的企业须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管理,做到疫情防控与促消费“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疫情过后多频开展汽车下乡、家电进村等各类促销活动。

(二)资金来源。由各地财政预付至消费券发券平台和车补平台账户,活动结束统一结算,各县(市)承担各自经费,市本级各区按现有财政体制与市财政分担。

(三)诚信要求。参与活动的企业和消费者须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做到诚信经营,诚信消费。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追回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机构设置

成立消费券发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消费券发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由商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下列单位为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办公室(市商务局):负责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时通报各地政策和发放成效。调取各县(市、区)消费券发放及核销情况,定时公布消费券使用场景。

市委宣传部:负责对活动整体宣传,并收集相关宣传资料以备审计。

市信访局(8890便民中心):受理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的投诉;协助做好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相关咨询解答。

市市场监管局:做好企业基本信息认定,受理商品质量监管、价格异常等投诉与处置。

市卫健委:对消费活动的疫情防控提供专业指导。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活动资金保障。

市司法局:负责摇号抽签公证。

市纪委:对活动全程监督。

市审计局:依法加强审计监督。

市人行、金融办:统筹协调各数字人民币试点银行数字人民币的试点工作的推进及技术保障。

发券平台:负责开通专项账户并进行资金结算,提供促消费活动的数据分析报告,协助处理消费者投诉。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统筹当地消费券发放活动,做好消费者及商家报名、资金安排、信访维稳、投诉纠纷处置等工作。向市消费专班办公室实时共享消费券使用场景、领取及核销数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