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案例 市场采购贸易出口预包装食品监管创新

日期:2022-08-15 10:04:45 来源:​金义片区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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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亮点

杭州海关联合义乌市商务局,按照“风险可控制,源头可追溯,责任可落实,贸易可发展”目标要求,积极践行多元共治理念,创新应用数字智治场景,探索建立了市场采购出口预包装食品“三单一码六制度”的立体监管新模式。

(一)三单,即结合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特点,以出口产品、出口目的国家(地区)及出口企业的三份正面清单作为试点风险防控基础。搭建“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出口预包装食品监管子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整合企业备案、出口申报、信息审核等功能,落实企业、商务部门和海关三方责任,有效实现监管联动,并将信息平台与海关出口电子底账系统(原 E-CIQ 主干系统)对接,满足“单一窗口”申报要求,便利企业出口。

(二)一码,即运用现代物联网技术,实现出口食品“上链赋- 66 -码”溯源目标,按照“一物一码”要求在出口食品上加贴溯源二维码,实现对生产、存储、采购、出口等环节的全流程信息追溯。

(三)六制度,即通过构建风险评估、集中查检、风险监测、追溯智治、定期检查和应急处置等六项制度,有效保障质量安全管理。

主要做法

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对外贸易经营者通过“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出口预包装食品监管子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向地方商务部门申请,经商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成为市场采购经营出口预包装食品备案企业。企业在通过信息平台确认市场采购贸易出口预包装食品时,通过增加关联对应的生产企业信息模块,实现“市场采购主体+生产企业”一对多的精准关联,并对生产企业进行报备,确保出口食品来自国内合法生产企业。企业通过信息平台申报包括合法生产企业、产品数据、贸易情况等信息,经商务部门的信息平台自动验核符合正面清单要求并生成溯源二维码的,将申报信息导入出口电子底账系统(原 E-CIQ 主干系统)完成正式申报。企业打印追溯二维码加贴于出口食品外包装上,实现实货追溯。海关根据出口电子底账系统指令实施检验检疫,合格批次发送电子底账,不合格批次签发《不合格处理通知书》,禁止出口。

取得成效

试点以来,浙江自贸试验区金义片区义乌区块市场采购出口预包装食品累计 1460 批次,货值合计 1.96 亿元。受惠市场采购经营企业 48 家、国内食品生产企业 369 家。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下,不同生产企业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可一次完成报检,实现即报即放、快速通关,有效助力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预包装食品监管创新,一是建立预包装食品市场出口采购地检验监管新模式,精准施策,逐步扩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范围,满足市场采购主体的实际需求,推进市场采购出口新业态稳步发展。二是运用现代物联网技术,实现平台数据上线“货物赋码”,数字、责任、溯源“三链” 体,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从而有效促进预包装食品市场出口采购地检验监管新模式达到改革目标。三是厘清各方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机制。与地方监管部门共同搭建信息平台,实现资质审核、商品溯源及监管部门间信息共享等功能,划分监管职责并明确作业流程,构建地方政府监管部门、海关和市场运营方的共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