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1月3日邢志宏市长在《关于推动商贸流通业提质扩容的若干意见》制订情况汇报专题会议上明确的意见,2022年度市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仍参照金华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金商务发〔2019〕94号)、《金华市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金商务发〔2020〕39号)文件执行,现组织2022年度市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内外贸一体化建设等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为确保企业及时、准确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亩产效益评定D类以上、没有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单位)。
二、申报项目范围及适用时间
申报项目均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已经实施并完成的项目。(鼓励营造消费氛围奖励为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促销活动)
三、企业申报方式
企业通过金华市奖补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并上传提交相关材料,网址:https://czbz.czj.jinhua.gov.cn:9443/
四、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在金华市奖补资金信息管理系统里企业需上传项目申请表(附件1)、申报承诺书(附件4)外,还需根据所申报项目提供以下材料:
(一)推动消费基础设施升级
传统商场、老旧厂区改造新型消费载体:
(1)项目完工和绩效情况报告;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实施及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3)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和银行付款单据等相关材料。
(二)鼓励促消费活动
1.举办展会(活动)类奖励:
(1)市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主办展会(活动)的依据;
(2)活动进行情况报告(绩效);
(3)展会活动照片;
(4)展位分布图;
(5)参展商家名单;
(6)活动场租合同;
(7)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和银行付款单据等相关材料。
(三)鼓励创牌创优和创新
1.“老字号”开设直营门店
(1)产权证明或房租合同;
(2)门店照片等其他材料。
2.商业模式创新
(1)创新模式运营情况报告;
(2)商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的意见等其他材料。
(四)支持现代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
1.新建中小型冷库、低温配送处理中心
(1)冷库、低温配送处理中心等项目竣工验收材料;
(2)项目土地证(或出租协议)等其他材料。
2.购置冷链车辆、制冷设备、温控及可追溯设备等
(1)配送企业需提交农产品年配送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相关材料;
(2)冷链车辆、制冷设备、温控及可追溯设备实际投资额的合同、发票和银行付款单据等相关材料;
(3)冷链车辆、制冷设备、温控及可追溯设备投资额的财务专项审计报告等其他材料。
(五)支持深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1.支持深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1)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中心等项目核准文件;
(2)购买加工整理机械、运输车辆、场地租赁等实际投资额发生的合同、发票和银行付款单据及实际投资额的专项审计 报告等相关材料;
(3)项目竣工验收材料等其他材料。
(六)鼓励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1)社区租房合同;
(2)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和银行付款单据等相关材料;
(3)服务网点照片等其他材料。
(七)鼓励做大做强
(1)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
(2)税务部门确认的纳税情况材料;
(3)当年地方综合贡献额增量等其他材料。
(八)鼓励营造消费氛围(该项目无需填写附件1)
(1)活动审批表(场地审批、疫情防控审批、安全审批);
(2)《金华市深化经济稳进提质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鼓励营造消费氛围)(附件5);
(3)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总结(企业简介、活动内容、实施成效等);
(4)活动费用支出明细清单;
(5)费用支付凭证或发票;
(6)活动现场彩色照片。
(九)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建设-年度销售增量奖励(该项目无需填写附件1)
(1)申请报告(企业简介、2021年国内销售额、2022年国内销售额、开拓国内市场先进经验做法等);
(2)金华市深化经济稳进提质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建设-年度销售增量奖励)(附件6);
(3)2021、2022年度企业出口额明细表;
(4)2021、2022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5)2021、2022年度国内销售额清单、票据。
(十)无需企业申报的项目(区级相关部门审核上报)
(1)高品质商业街区建设创建奖励;
(2)参加省级厅(局)要求地方组织的国内展展位奖励;
(3)老字号评定奖励;
(4)供应链创新奖励;
(5)省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考评优秀奖励;
(6)商贸特色镇示范村奖励;
(7)引导企业税源回流;
(8)获评省级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奖励。
由市商务局相关处室根据相关部门确认的批文等材料在资金奖补系统里进行录入予以兑现。
五、申报时间及程序
1.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鼓励做大做强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请各申报单位于规定时间内在金华市奖补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czbz.czj.jinhua.gov.cn:9443/)申报并扫描上传相关材料。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送的,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行放弃。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申报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少报、漏报材料的,申报期满后不予以补报,视为不符合申报主体。
2.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符合补助条件的所属企业按文件精神申报,并负责对本区的申报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会同区财政部门初审,制作( )区2022年度市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汇总表(附件2)、2022年度市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3年3月3日前上报市商务局相关对口业务处室。其中引导企业税源回流、鼓励做大做强等项目,由于企业系统数据生成、统计时效等因素,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前上报市商务局相关对口业务处室。市商务局相关对口业务处室审核后分别于3月10日和3月27日送局财务审计处,由财务审计处统一汇总后安排项目审计。
六、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合法、齐全、清晰。上传的各项材料必须为原件,申报表须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各项补助或奖励应按项目分开申报,一个项目填制一份申请表,并跟上相应材料。如发现企业提供的资料有造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补助资格。
特此通知。
联系人:流通发展处:朱肖敏 82309358(支持现代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支持深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消费促进处:陈华琴 82318587(推动消费基础设施升级、鼓励促消费活动、鼓励创牌创优和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老字号直营门店>、鼓励营造消费氛围)
商贸运行处:张作艺 82309323(鼓励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引导企业税源回流、鼓励做大做强)
徐怡超82338939(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建设)
财务审计处:沈颖璐 82309307
婺城区经济商务局:胡梦霜 82338554
金义新区商务局:陈璐 82985276
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高颖子 89155006
附件:1.2022年度市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 )
项目申请表
2.( )区2022年度市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 )
项目汇总表
3.2022年度市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
4.2022年度市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
申报承诺书
5.金华市深化经济稳进提质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鼓
励营造消费氛围)
6.金华市深化经济稳进提质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推
动内外贸一体化建设-年度销售增量奖励)
附件1、2、3.xls
附件4.doc
附件5.docx
附件 6.doc
金华市商务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