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177G/2023-06212
金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3年度 市本级粮食质量抽检项目询价公告
市商务局
2023-10-24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粮发规〔2021〕30号)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开展市本级储备粮食质量监督检查,按照“年度检查比例一般不低于辖区内本级政府储备规模的30%,检查覆盖面不低于承储单位数量的30%”的规定,根据市本级实际储备情况,分品种、分年份、分产地等方式,有代表性抽样,抽样范围为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东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四家单位30个仓库,抽检样品30份,要求在12月10日前完成检验并出具报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本级储备粮食质量监督检查。
二、检查项目:全套品质指标、质量指标、食安指标。
三、报价单位须浙江省内注册登记,并具备相关资质,以报价最低价为中标单位。
四、请于截止到日前,将《委托检验业务询价单》密封后,送至金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2014室)。
五、报名时间、联系人及电话
1.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日12时
2.地点: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20楼2014室
3.联系人:严宇川,联系电话:82309318
附件:委托检验业务询价单
金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0月24日
委 托 检 验 业 务 询 价 单
本单位需进行如下政府采购,望你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12时前(询价截止时间)将本询价单密封提交给我单位。
项 目 名 称 | 项目要求 | 送达地点 | 项目完成 时限 | 实际报价 (总价) |
金华市市本级储备粮食质量监督检查 | 按照“年度检查比例一般不低于辖区内本级政府储备规模的30%,检查覆盖面不低于承储单位数量的30%”的规定,根据市本级实际储备情况,分品种、分年份、分产地等方式,对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婺城区婺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金东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四家单位30仓库,抽检样品30份。 | 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20楼金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监管处(2014室) | 2023年12月10日前 | |
以上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盖章) 联系人:严宇川 联系电话:82309318 传真电话:82309323 2022年10月23日 | 以上内容由服务商填写(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年 月 日 |
注:1、本询价单是采购单位最终确定服务商的主要依据,由采购单位和服务商共同填写,填写内容必须按要求清晰完整,如有涂改,应加盖公章。采购单位必须向当地该采购项目协议服务商发出本询价单;
2、协议服务商需填写“实际报价、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和日期”等;
3、协议服务商如未将本询价单在询价截止时间前提交给采购单位,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本次协议服务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