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177G/2023-06123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 540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商务局
2023-07-17
主动公开

朗读
解决类别:A
金商务办提〔2023〕13号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
540号提案答复的函
楼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二手车交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金华市本级汽车市场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促进二手车交易繁荣发展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2〕71号)文件精神,自2022年6月20日起,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支持发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取消对二手车经销企业登记住所和实际经营场所的不合理限制,允许在二手车市场以外的企业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按照《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要求,鼓励企业法人按照当地城市发展规划和二手车交易市场最低商业用房面积、基础配套设施标准的场所,开办二手车交易市场。
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统一要求,落实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后2个月内向商务部门进行经营主体备案,如实填报企业名称、类型、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营业场所面积、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经我局同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接,目前未接到新鸿广场关于开办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登记申请,我局也未接到相关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
同时,为促进我市二手车市场发展,市本级、婺城区、金东区已先后出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二手车汽车经销企业达到一定经销额后按比例给予奖励。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现有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服务,做大做强金华二手车交易品牌,实现各类产业长远健康发展,同时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强化各市场合法合规经营的监督检查,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再次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周媛媛 联系电话:82309330
金华市商务局
2023年7月10日
抄送: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