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177G/2023-06178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商务局关于开展 第五批“金华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2023-09-1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商务局关于开展 第五批“金华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12 09:21:00 来源:金华市商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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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商务202341

     

     

    金华市商务局关于开展

    金华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商流通发〔202211号)和《浙江省商务厅等1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商务联发〔202255号)等文件精神,加快促进我市老字号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和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参照《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浙江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金华市商务局决定组织开展第金华老字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摸底调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配备力量、抓紧时间,全面了解当地符合条件企业基本情况,及时掌握企业动态,做好基础信息收集工作。

    二、认真组织申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金华老字号认定办法》(附件1),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指导他们如实准确填写申报材料(附件2)。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资料审查等基础性工作,确保申报材料清晰、真实、有效。申报金华老字号,须经申报单位、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并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于928日前向市商务局报送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申报汇总表(附件3)。上报完成后,市商务局将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并经过公示等流程后确定名单。

    三、严格审核把关。在组织申报过程中,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材料申报工作的指导,严格核实申报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商标证明的一致性,指导企业详细准备有关其传承文化特色、独特产品或技艺、社会荣誉等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要求描述清晰、证据充分、不存争议。

    四、做好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联系指导,密切关注其经营状况,掌握重大变动情况,及时了解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并及时向市商务局报告。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消费促进处邝优龙电话:82309330

     

        附件:1.“金华老字号认定办法

    2.金华老字号申报书

    3.______县(市、区)申报金华老字号汇总表

     

     

                                      金华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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