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7/2024-00026
关于浙江中谷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的公示
金华市商务局
2024-01-12
主动公开
朗读
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要求,依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程序,参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 22128—2019)标准条件,经申报材料审核、专家现场验收评审等程序,初步认定浙江中谷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符合相关条件,现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bfqc.scjss.mofcom.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9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市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企业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金华市商务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浙江中谷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汇鑫路66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2MA2M0AJ688
举报受理电话:0579-82318587
举报受理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20楼20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