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成品油零售经营销售数据采集运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2024年1月3日开始市商务局发文书面征求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及市商务局相关处室(综合处、消费促进处)《金华市成品油零售经营销售数据采集运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共收到意见1条。对市税务局提出的意见予以采纳,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无意见,于3月中旬完成相关部门文件会签。《金华市成品油零售经营销售数据采集运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3月14日通过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至3月25日16时,共收到0条意见。
金华市商务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