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7/2024-00061
询价公告
市商务局
2024-03-07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金华市区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金商务发〔2021〕62号)和《金华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市区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金商务发〔2024〕4号)要求,现对申报2023年度市区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审核进行询价,要求在4月3日前完成审计。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申报2023年度市区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审核。
二、报价单位须是金华市财政定点中介机构;以报价最低价为中标单位。
三、请于截止日前,将《委托审计业务询价单》密封后,送至金华市商务局(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2025室)。
1.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3月13日10时
2.地点: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20楼2025室
3.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82469406
附件:委托审计业务询价单
金华市商务局
2023年3月7日
委 托 审 计 业 务 询 价 单
本单位需进行如下政府采购,望你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10时前(询价截止时间)将本询价单密封提交给我单位。
项目名称 | 评价要求 | 送达地点 | 要求完成时间 | 实际报价 (元/项目) |
2023年度市区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审计 | 对金华市区企业申报的2023年度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具体见《金华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市区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文件。 | 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20楼金华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电子商务处(2025办公室) | 4月3日前完成审计 | |
以上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盖章)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82469406 2024年3月7日 | 以上内容由协议供货商填写(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年 月 日 |
注:1、本询价单是采购单位最终确定协议供货商的主要依据,由采购单位和协议供货商共同填写,填写内容必须按要求清晰完整,如有涂改,应加盖公章。采购单位必须向当地该采购项目协议供货商发出本询价单;
2、协议供货商需填写“实际报价、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和日期”等;
3、协议供货商如未将本询价单在询价截止时间前提交给采购单位,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本次协议供货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