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7/2024-00161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金东1号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2024-06-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金东1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4-06-14 10:22:10 来源:金华市商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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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关于对金华市届人大次会议金东1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粮食收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粮油收购政策的建议》收悉,该建议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对进一步优化粮食收购工作很有帮助。收到建议后,市商务局高度重视,会同财政、农业等部门进行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粮食收购政策

    为鼓励粮食生产,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我市严格按照《浙江省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精神,落实早稻订单全覆盖、晚稻订单内奖励收购和订单外政府保护价收购政策。按质论价、优质优价,及时支付售粮款,切实提高种粮农民收益。

    (一)订单粮食品种数量

    近年来,金华市以订单粮食为引导,市本级订单数量逐年稳步增长,鼓励农民多种粮、种好粮。早稻订单全覆盖,晚稻订单政策稳步增长,2024年晚稻订单计划18000,同比增幅达到20%。同时,今年首次将油菜种植面积纳入分配晚稻订单的条件范围。

    (二)订单粮食收购价格

    订单早籼谷订单晚籼谷分别按我省规定的最低收购价签订订单合同,实际执行的中等粮食质量收购价格在新粮上市前,由市级相关部门调查拟定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坚持依质论价的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如普通品种粮食市场价低于我省最低收购价的,按最低收购价收购;五优联动试点优质品种加价由市粮食收储公司以轮换价差、优质加价为竞价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产生,农民享有优质加价的收益。

    (三)“订单粮食”奖励政策

    为鼓励粮食生产,落实订单奖励政策,对按订单合同交售当年本地生产且符合五等及以上国家标准的粮食生产主体给予奖励。对早翻早鼓励市场化消化。订单早每交售50公斤奖励30订单每交售50公斤奖励20元,每亩最高奖励180

    优化为农服务能力

    (一)引导市场化收购关于小麦收购。根据国家、省粮食收购政策,在当地粮食市场价格低于政府保护价时,将启动最低价收购预案。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公布2024年我省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精神,2024年我市生产的小麦每50公斤最低收购价格为118元执行。根据前期市场调查摸底,小麦价格在1.21/,鼓励市场化消化。我们引导有关加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并同时向两个区农户公布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做好小麦销售的牵线搭桥工作。

    关于油菜收购。目前国家、省政府均未将油菜籽纳入政府储备项目,市县储备收购工作对应上级要求,我市未将油菜籽纳入到政策性收购范围。今年,考虑我市油菜种植面积大幅上升,我们积极会同农业部门,对接省粮食物资局和省内油脂企业,积极搭建产销平台,助力农民销售。目前省粮食集团下属浙江新市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已挂牌收购,收购日期从511日开始,敞开收购,即到即收。

    优化收购时间鼓励各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对规模大户粮食入库采取“预约收购”模式,减少大户售粮排队时间。早开秤,晚关门,延长收购时间。经市收储公司统筹安排可采取提前将部分粮食以边收边调的方式,解决金东收购库点仓容紧缺的矛盾。

    优化便民服务。在粮站收购点,设置“农户休息室”,免费提供茶水、防暑药品等便民用品。同时实行盲检,收购净粮精准计量粮食数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金华市商务局

                                   202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