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7/2024-00176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453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商务局
2024-06-14
主动公开

朗读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453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育界别活动组:
贵组提出的《关于在“消费降级”趋势下进一步发力促消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消费作为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一头连着宏观经济大盘,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我市通过会展促“消”、文旅融合拓“消”、数智赋能助“消”、头部平台营“消”、商圈集聚直“消”、共同富裕承“消”、夜间经济带“消”、外摆经济推“消”八大方式,握指成拳激发消费活力,助力全省打造“浙里来消费”高质量消费场景。
(一)会展促“消”。会展产业链条长、行业关联度高,不仅促进产业供需对接,还带动餐饮、住宿、交通、旅游等关联产业发展,溢出效应明显。一是以专业会展带动产业消费。我市聚焦品牌展会引领作用,通过扶持、打造一批专业性展会品牌提升城市能级、助推本地产业发展。其中,第13届永康门博会共吸引参展参会客商11.8万人次,达成交易额35.5亿元,大量参展商和观众的聚集有效带动了本地关联产业消费。二是以主题会展助推民生消费。大力推进汽车、家电、婚庆等民生消费类主题特色展会,积极动员相关企业参展布展并提供场地支持、参展费用减免政策,释放民生消费活力。如"浙中童博会”目前已举办2届,亲子家庭现场消费累计5000余单,成交总额达3000多万元。
(二)文旅融合拓“消”。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文旅融合是带动旅游消费升级的重要手段,开拓文旅发展新路径,不断激发文旅消费市场活力。一是“文旅+影视”赋能沉浸式消费。聚焦当下年轻人消费新动向,开展“我在横店当群演”走进电影”等沉浸式影视体验活动,持续开发梦幻谷大宋灯会、秦王宫的大秦甲胄联盟等主题体验项目,受到省内外游客热捧,单日吸引游客最高达12万余人次。二是“文旅+乡村”赋能田园式消费。将共享乡村建设与文化旅游业态有机融合,不断完善田园吃、住、行、娱、游、购等旅游要素。如浦江县的诗人小镇开展“诗画浦江·古风文化节”,将古风、音乐、美食、美景有机结合,吸引了各类游客群体。
(三)数智赋能助“消”。数字消费券“见效快”“杠杆高”“易监测”,是引燃居民消费信心的导火线。一是政企合力促消费,拉长消费链。打造吃住行购娱一体的金华统一促消费平台“浙里金消”,举办系列消费券促消费活动,组织各地商家积极配合,目前已积累粉丝超400万。通过该平台,我市一季度发放消费券1.4亿元,带动消费81.3亿元。二是跨区联动畅消费,延伸消费圈。统计各县(市、区)的发放资金时以消费券核销地为划分标准,做到相互促消、相互引流,实现跨区域消费者可通过参与不同地域、不同部门、不同时段的消费券活动,持续培养消费习惯。
(四)头部平台营“消”。网络消费平台是促消费的王道,打破了时空限制,拓宽了消费视野,有效推动消费增长。一是开展展销活动。聚焦本地生活消费场景,打造浙中头部的城市互联网消费导购平台“浙中在线(大金华论坛)”,聚合超350万注册用户,2023年举办本地生活品牌活动达 80场以上,累计参展企业数达5000余家。二是打造电商平台。打造电商平台“浙中优选”,设立销售和展示专区,引进本土老牌企业,配置抢楼、预售、会员、打通分销渠道等多种销售方式,为我市各行业产品赋能,吸引本地及外地客流,打造云上消费新生活。
(五)商圈集聚直“消”。商圈作为城市商业的重要载体,也是促进居民消费的主阵地,需持续扩大消费的载体作用。推进商圈建设,推动形成我市14大商圈,并根据商业发展现状和未来城市发展需求定位,世贸城市广场、金华之心银泰百货、宝龙广场、涵碧紫金城等大型商业集合体成为消费者在金华消费购物的首选之地。
(六)共同富裕承“消”。收入是消费的天花板。腰包鼓了,人们才敢花钱,要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扩大消费才有基础、有支撑。一是推进“提低”行动。深入开展八婺同心·共建共富“十百千万”结对行动,实施“千团联千村”行动,助推全市所有省定相对薄弱村经济实力整体提升。严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引导企业职工依法维护获得工资报酬的权利。二是全力加快高质量就业体系建设。深化“就帮到底”行动,推行“零社有援”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组织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集中行动,实施“浙中创客”十大行动,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实施力度开展“雁归婺乡智荟兴农”行动,大力推动返乡入乡合作创业。通过为群众提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环境。2023年全市新增就业11.08万人,吸纳东部脱贫人口在金就业47.26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6637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412人,建成零工市场20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76亿元。今年一季度,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0元,同比增长3.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50元,增长2.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98元,增长.7%。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
(七)夜间经济带“消”。夜间经济是创新消费产品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并为众多个体和家庭创造就业机会和收入。一是出台政策引领。大力推动“美丽城市”“休闲城市”建设,出台《金华市夜间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重点培育一批夜间经济示范区、示范街、示范点,2023年培育新一批市级夜间经济集聚区18家,夜间经济特色村12个,夜间经济特色店49家。促进夜间市场繁荣,增加城市烟火气。二是多点设立夜市。建设面向不同人群的夜间消费场所,发展品质型夜市与夜排档消费区。如以唐宅夜市为代表的园区夜市,以江北夜市为代表的商圈夜市,以三路口夜市为代表的城中村夜市,以三挺路夜市为代表的贸易夜市。目前共已开设夜市15处以上,人流量持续攀升,夜市经济已逐渐成为我市新的消费热点。
(八)外摆经济推“消”。外摆为商家拓展了服务空间,延长了服务半径,也为消费者带来更加触手可及和多样化的消费体验。一是优化完善管理办法。制定下发《关于适度放开外摆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并在大型商超、商圈和夜间经济集聚区等优先设置外摆区域,对在背街小巷、次干道和交通流量适宜地区的餐饮、服装、鲜花水果、生鲜食品店等店面开放外摆申请。二是全域增设外摆区域。各县(市、区)及时组织制定外摆区域具体管理办法。确定运营主体、经营业态、时段、区域、摊位数量、设施、外观等,落实管理要求,建立设置和撤销机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下步,我局将继续从八个方面持续发力,具体推进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激发有潜能的消费。以“浙里来消费”为统领,持续打响“浙中精彩购”消费品牌,鼓励探索促消费新模式新场景,探索市内外景区联动促消费、举办大型活动引流促消费、网红打卡点引流促消费等模式,鼓励各县(市、区)在消费新载体、新基建等方面积极创新,不断探索跨界合作促消费。多渠道多层次宣传推广促消费举措,适时发放一批普惠型、专品型消费券,营造全社会消费氛围。积极举办 “迎新年货节”“消费促进月”“暑期消费季”“金秋购物节”等促消费主题活动,全年举办促消费活动500场以上。
(二)支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技艺纳入非遗名录,鼓励对老字号传承保护实施“一企一策”,加强老字号企业与高品质消费集聚区资源对接,持续推进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支持老字号企业拓展市场,以“老字号·新生活”为主题,开展老字号促销活动10场以上,组织老字号企业参加中华老字号精品博览会、西博会中华老字号展、国潮新消费大会等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评金华老字号、浙江老字号和中华老字号,全年累计培育老字号企业135家以上。
(三)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汽车、高耗能家用电器,推动汽车、家电、家居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生产、平台、销售企业在政府补贴基础上叠加企业消费券等优惠让利措施,着力形成更新换代的内生动力和规模效应。提升“金华制造”产品质量,发布“以旧换新”推荐清单,支持消费者以旧家电换购绿色智能家电,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
金华市商务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