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7/2024-00209

  • 文件名称:

    关于公布2024年订单早稻收购价格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2024-07-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公布2024年订单早稻收购价格的通知

    日期:2024-07-24 17:24:48 来源:金华市商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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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婺城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金义新区商务局,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2024年我省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4〕107号)和全省早稻收购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订单早稻收购价格通知如下:

    1.食品安全指标合格订单早籼稻(三等)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131元,相邻等级之间的等级差价按每50公斤2元结算,质量标准执行《浙江省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规范(试行)》(浙粮〔2022〕21号)。

    2.食品安全指标超标订单早籼稻(三等及以上)收购价格为131元/50公斤,四等、五等的等级差价分别按每50公斤减2元、减4元结算。

    各区粮食主管部门及市、区粮食收储公司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认真做好为农优质服务,及时完成市区订单早稻收购工作。入库粮食必须经平仓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市级储备,平仓验收合格日期为转作市级储备的时间。超标粮和不符合储备补库的粮食,须分仓储存,收购结束后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金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