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177G/2024-00249
关于征集金华市区智能家居消费补贴参与活动商家的公告
市商务局
2024-09-14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金华市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我市即将开展智能家居消费补贴活动。现征集婺城区、金义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参加活动的商家。
一、征集条件
1.注册地在婺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义新区销售智能家居产品的一般纳税人销售经营主体(商贸类)。
2.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
3.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4.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能保证货源充足、供应及时;
5.支持并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按照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6.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做好相应台账的整理,配合相关审计;
7.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为个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8.具备完善的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
二、起止时间
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1).
(二)承诺书(附件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及复印件
(五)信用记录证明材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息查询结果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参与智能家居消费补贴的适用商品报备表(附件3)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自愿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申报材料要求向所在地的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连锁经营企业在总部所在地统一申报。申报材料按目录装订成册,所附材料应逐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审核公开。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社会公开,名单库分批审核、动态管理。第一批商户和产品于9月20日前上线平台开展活动。
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将通过审核的商户和产品目录汇总报备市商务局。
四、相关要求
(一)企业应按照要求参与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先行抬高销售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二)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存在恶意刷单或套现等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退回补贴资金、取消参与资格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本次活动补贴资金由企业先行垫付、过程结算。活动期间,企业要按要求对每笔消费补贴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配合开展活动资金审计工作。
婺城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咨询电话:0579-82227726
金义新区(金东区)商务局咨询电话:0579-82986231
金华经开区经济发展部咨询电话:0579-89150026
附件1
申请表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
经营地址 | |||
经营范围 | |||
2023年企业销售额 |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手机 | ||
企业结算账户账号 | |||
企业承诺 | 我单位按照金华市智能家居消费补贴政策有关规定,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企业公章) |
附件2
承诺书
本单位申请参加2024年金华市智能家居消费补贴活动,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如因提供的材料虚假或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无法获得补贴资金招致损失等各类情形)。
二、严格遵守活动要求,严格审核消费者的参与资格,规范智能家居补贴政策适用范围,杜绝各种套利行为,对参与活动的智能家居销售环节的真实性负责。若本单位未落实前述要求,将承担由此导致的资金损失。本单位同意,本条所述相关套利行为的认定以服务机构系统记录和判定规则为准。若服务机构发现有异常交易,本单位同意全力配合查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三、诚信经营,不得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先涨价后折扣等手段欺骗消费者。因本单位提供的服务及产品问题或企业参与政策门店未根据要求实施政策而引发的客户退换货、投诉和争议等,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妥善安抚并依法赔偿消费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积极配合金华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服务机构开展2024年金华市智能家居消费补贴活动相关工作。无法配合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的,视为自愿放弃参与资格。
五、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媒体以及消费者的监督,配合
做好政府促消费活动消费券资金审计。针对自查及主管部门
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本单位知晓并同意,如违反以上任何承诺,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机构有权随时取消本单位所有门店参与政策的资格,并丧失后续参与智能家居补贴政策的资格,且本单位同意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机构可进一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一或同时采取以下全部措施,追究本单位相关违约责任:
(1)要求本单位全额退还经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机构认定的违约行为所涉智能家居补贴政策资金;
(2)要求本单位赔偿违约行为所导致的一切损失;
(3)政策实施部门有权会同相关部门将本单位依法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
特此承诺。
本函自落款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
附件3
适用商品报备表 | |||||||
序号 | 商品类别 | 品牌 | 商品型号 | 商品编码 | 备案价格 | 备注 (描述产品智能功能或智能标准) | |
…… | …… | …… | …… | …… | …… | ||
企业承诺 | 我单位按照金华市智能家居消费补贴政策有关规定,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
备注: | 1.本次补贴政策范围: 智能门锁(含智能防盗门)、智能窗帘(含智能窗)、智能晾衣架、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桌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课桌椅)、智能健身设备(含智能跑步机、智能动感单车、智能椭圆机、智能划船机)、智能服务机器人(含智能扫地机、智能拖地机、智能洗地机)、智能洗碗机、智能蒸(烤)机(含智能蒸箱、智能烤箱、智能蒸烤一体机)、智能烘干机、智能杯壶、智能净水器; 2.商品类别填写智能门锁、智能门、智能窗等补贴范围内品类; 3.商品编码为条形码下方数字编码; 4.备案价格要求三个月平均价。 |
附件4
___________区智能家居消费补贴参与商家推荐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门店名称 | 门店地址 | 咨询电话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