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177G/2025-00013

  • 文件名称:

    2024年金华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2025-01-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2024年金华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4 15:59:38 来源:市商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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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2024年,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助力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及时发布商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通过图文、图表等多种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易懂性。围绕内贸流通、对外贸易、外资利用、对外经济合作等核心业务,主动公开工作动态、项目进展、统计数据等信息,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了及时准确的商务信息服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82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264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2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予以公开5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不存在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或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分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考核评议等一系列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明确信息提供、审核、发布等各环节责任,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发布及时,全年未发生信息发布失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建立了“金华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并设立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政策文件、机构职能、统计数据、经贸合作等内容,方便民众查询。开设“金华商务”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平台,聚合惠企政策服务、政民互动、商务热点等丰富信息,且更新及时,界面友好,设有搜索和分类筛选功能,提升了信息获取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各处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提升了工作质量。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对公众反馈的问题及时回应处理,2024年共接收投诉咨询129件,均已按时处理完毕,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部分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尤其是一些政策文件的解读,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还不够精准和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互动交流功能有待加强,公众参与度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还需不断提升,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    加强对政策文件的研究分析,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和内容,提高解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通过在线访谈、政策问答等形式,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互动交流板块功能,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复公众留言和咨询,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不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