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177G/2026-1010610149
金华市商务局
2026-07-03
金华市商务局拟注销兰溪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告知书
兰溪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根据兰溪市商务局上报的《关于注销兰溪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请示》,你企业的营业执照已于2024年4月12日依法完成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 、《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暂行实施办法》(浙商务联发〔2020〕128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商务发〔2020〕53号)等有关规定,本局拟作出决定如下:
注销兰溪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收回并作废兰溪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权利。
金华市商务局
2026年7月3日